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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普通职工要加薪了

http://www.chenhr.com 2007年12月28日 15:44 

   据新华社电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劳资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为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邱小平是在14日出席“天津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奖励暨推动会议”时,作上述表示的。

 

  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

  这五项措施包括:一是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等情况,调整、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低收入职工的报酬权益。

 
  二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及其增长提供参考。

 
  四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管理工作,建立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针对当前问题突出的行业和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强化对企业劳动定额工作的监督,研究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办法,探索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动态监管。

 
  五是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目前已经在煤炭行业实行了艰苦岗位津贴制度,今后将探索在其他艰苦岗位推行这种制度。

 

  5年内企业建工资集体协商制

  同时,邱小平表示,中国将力争在未来5年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而中国传统的企业工资确定方法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邱小平说,随着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它能缩小市场经济中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邱小平透露,中国还要完善相关法律,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要求。另外,中国还将积极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和基层工会组织,加强协商谈判的主体建设。

 

■相关新闻

全国将调查国企职工工资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资委1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根据通知,中央企业和各省(区、市)、市(地)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均纳入调查范围,调查内容为2004至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具体调查内容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增长情况。企业全部职工和各类人员的人均工资、增长情况,近三年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的职工人数及比例;职工工资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对比情况,实发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职工人数及比例;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职工人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及比例,是否存在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般工资标准的情况。

 
  二是对部分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问题的原因分析。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职工群体分析和有关情况说明;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关系分析,企业效益增长而职工工资零增长或下降的原因分析;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职工群体与企业内部其他职工、外部市场同类人员工资分配关系分析。


  三是对建立企业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的建议。

 

■记者连线

意义:决策者将目光投向城市低收入者

  本报讯(记者 曾强)“目前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比较大,而且一年比一年拉大,而国企大部分职工收入比较低,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分析说,前几年国家将重点集中在“三农”问题上,目前解决“三农”问题有比较清晰的思路,于是决策者又将目光投向城市低收入者,着手解决这方面矛盾。


  叶青说,通过此次调查,可以较准确地摸清国企职工收入情况,其次可以分析低收入原因,是企业内部生产、管理所致,还是外部市场原因引起的。当然这都是为了解决问题服务。


  “国家企业职工工资可以通过区域性改革政策来调整。”叶青说,比如说通过提出“中部崛起”“振兴老工业基地”一些宏观调控政策来提高国企职工待遇。


  叶青说,如果想从根本上提高国企职工收入,还需要加快国企改制,开拓市场,引进先进技术,激活企业生产。做得比较成功的就是武重,武重通过搬迁、拍卖土地赢来发展机遇,今年上年销售额就猛增。另一方面还可以完善国企职工住房、医疗制度,减少他们开支,无形就增加职工收入。这些问题有保障了,职工手头也就宽裕了。

 

■新闻背景

国企一般员工收入分配不公现象突出  

  近日,中央党校第40期省部级进修班一份课题报告提出,当前国企一般员工收入畸高畸低,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并建议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根治收入过高问题。

 
  题为《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考》的这份报告,从中央企业近三年来收入分配的结果入手分析,认为央企员工平均工资递增速度最快,行业工资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扩大,经营者平均年薪与员工平均工资的倍数维持未变。

 
  报告引用了一组数据称央企员工平均工资递增速度最快值得重视。“十五”期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年递增14.4%,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的递增15.1%。而2003~2005年,央企员工的年平均工资递增16.8%,是最快的。2005年,央企资产比较集中的27个主要行业,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差距倍数,从2002年的3.5倍扩大到2004年的6.4倍,最高的是服务业,平均工资7.2万元,最低的是纺织业,平均工资1.1万元。

 
  课题组认为,当前国企收入分配比较突出的矛盾之一是一般员工收入畸高畸低,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总体来看,近三年来国企员工平均工资增长是较快的,但“平均数”掩盖了矛盾,目前主要矛盾集中在“高”、“低”这两头。而从低收入群体来讲,突出问题是“两低”。一个“低”是指国企非正式职工的收入低。非正式职工包括劳务工、农民工,但主要是指农民工。另一个“低”是指退休职工、下岗职工的收入低。

 
  对此,课题组建议,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根治收入过高问题,根本问题还是要取消行政保护,并对垄断行业进行综合治理。除要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名义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外,还应抓紧取消行政保护,实行行业工资分类调控制度,强化审计。

 
  报告同时指出,经营者收入高低缺乏依据,按要素分配改革远未到位也是一个突出的矛盾。


  课题组建议,对国企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重点,应放在收入“高”、“低”这两头。对经营者的高收入不能简单限制,而应推进市场化改革,推动贯彻按要素分配原则;对一般员工中的低收入者,包括农民工、退休职工、下岗职工等,都应着力提高他们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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